承裝范圍:
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 5 倍的110KV 及以下送電線路(含電纜工程)和同電壓等級變電站工程的施工;以及從事1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、維修或者試驗活動。
一、用電報裝流程:
二、需提供的報裝資料:
1、用電資料(包括用電申請書、用電地址、用電用途、用電性質、用電設備清單、用電負荷、保安電力、用電規劃等)。
2、客戶身份證明材料。
3、經辦人身份證明材料、授權委托書(當客戶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)。
4、用電地址物業權屬證明材料。
5、若為租戶辦理用電,應通過預購電或提供電費擔保用電。(如:銀行保函、存款單質押或業主的電費擔保書)。
6、其它相關資料。
(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,以及經客戶核實與原件相符并加蓋公章(簽名)的A4紙復印件2份。